报关报检有限公司,公司总部在上海,沿海的各大口岸均有分公司,长年在各大港口操作处理各种进口货物,有很丰富的实操经验。我司代理过的机器人有:数字X射线成像系统(DR)、角膜眼表综合分析仪、玻璃体切割仪、同步共焦激光眼底荧光造影仪、同步共焦激光眼底荧光造影仪、CT模拟定位机、**定位系统(立体定向放射**装置)、三维后装机及计划系统,等等。
进口医疗器械的收货单位应具备的资质: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有销售该类医疗器械的许可;
3、进出口权若没有可以找有资质的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口
进口医疗器械:
1、器械识别码:
? 器械的**/商标/品牌名称
? 器械的版本号或型号
?器械贴标者(使标签置于器械上、使标签修改、或者使器械引入商业的人)
2、生产识别码:
(1)例如批号或批次、序列号、到期日期、生产日期;对于被作为医疗器械监管的人体细胞、组织、或细胞和组织产品,要求使用特定的识别码。除了特定的器械识别码,还需要将有关器械的信息输入到GUDID,其中包括器械识别码,以及下列内容的每一项。生产识别码是不需要的;
(2)如果器械使用直接标识,并且直接标识与器械标签上的标识不一致,需要说明哪一个为器械识别码;
(3)之前的器械识别码(如果贴标器械为新版本或新型号);
(4)器械版本或型号;
(5)标签上的生产识别码的类型;
(6)FDA市场准入的类型及编号,和列名编号;
(7)基于“**医疗器械命名系统(GMDN)”的产品代码;
(8) FDA产品代码;
(9)每个包装内的单个器械的数量。
*十七条进口一般风险医疗器械的,实施现场检验与监督检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验管理,其中年批次现场检验率分别为:
(一)一类进口单位进口的,年批次现场检验率不低于10%;
(二)二类进口单位进口的,年批次现场检验率不低于30%;
(三)三类进口单位进口的,年批次现场检验率不低于50%。
*十八条 根据需要,国家质检总局对高风险的进口医疗器械可以按照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组织实施监造、装运前检验和监装。
*十九条 进口医疗器械进口时,进口医疗器械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报检人)应当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报检规定中要求提供的单证;
(二)属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医疗器械,应当提供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
(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注册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四)进口单位为一、二类进口单位的,应当提供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单位分类证明文件。
2019年国家允许进口医疗器械设备的产品有: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仪(SPECT)、计算机断层扫描X射线系统(64排及以上CT)、口腔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系统、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DSA)、医用回旋加速器正电子药物生产系统、医用直线加速器(适形调强以上精确放疗机、高档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心脏、腹部)、自动乳腺容积超声诊断仪、**高速离心机、超声弹道碎石清石系统(碎石清石系统)、超声电子内镜系统、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持续血液净化系统(CRRT)、激光共聚焦显微镜、手术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分析系统、倒置荧光显微镜、正置生物显微镜、等离子双较电切电凝系统、低温等离子手术治疗仪、电外科工作站、电子胆道镜、电子支气管镜系统、纤维支气管镜、多功能肺功能测定仪、肺呼吸运动模拟系统、体外膜肺氧合系统、人工心肺机、腹腔镜系统(含3D)、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
医疗器械作为一类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产品,其生产、经营、使用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其中《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令*650号)即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做出了相关规定。
随着进出口贸易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从事进口医疗器械的经营,但部分企业却对医疗设备报关不甚了解,该条例特别对进口医疗器械备案和注册进行了说明,其中向我国境内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境外生产企业,由其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和备案人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该医疗器械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向我国境内出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由其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和注册申请人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该医疗器械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进口医疗器械报关员:emily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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