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代理公司 广州集司港正规进口食品清关 操作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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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价格:1500.00 元/个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黄埔区 包装说明: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产品规格:不限
  • 信息编号:165818174公司编号:1318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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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埔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换单:300报关:600报检:300*:500产地:广州
我司拥有一支的标签制作及进口代理团队,为客户提供报关报检、物流、标签制作及代购付汇等一条龙的进口食品代理服务,而且在价格方面也竞争力。我司技术人员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严格按照标准制作中文标签,跟商检局关系良好,有灵活的通关和商检渠道,缩短标签审核及商品检验的时间,让客户的产品时间**市场。
我司满足客户进口方案 ----“港到门”、“门到门”等进口运输服务“标准化打包服务”!
我司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己任,以专注、专心、为客户提供服务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物流服务”包括一般贸易代理、国际贸易结算、进口物流配送、进口清关、食品仓储、进口单证办理。
一、食品进口流程
1、普通食品进口,企业应当持外贸合同、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报关报检。
2、若进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应根据产品的不同要求提供相应的《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外商出口国出具的检验检疫、卫生、原产地。
3、若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等,且报检时需要提供食品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原标签及翻译件。
4、若进口尚无食品*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性评估材料。
5、凡以名义进口的进口食品,必须报国家食品监督审批合格取得《进口食品批准》后方能进口。
二、食品进口报关流程
1、进口食品企业在销售进口食品时应持有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食品卫生》。
2、进口食品企业应当取得进出口权方可进口或找有进口食品的代理公司代理进口。
3、进口食品的收货人需提前办理进口食品收货人CIQ备案手续。
4、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
三、进口食品标签备案手续
根据进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食品标签应该在中国审核,并取得《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
申请食品标签审核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食品标签审核申请书;
2、食品标签的设计说明及适合使用的材料;
3、食品标签所标示内容的说明材料;
4、进口国(地区)对食品标签的有关规定;
5、食品标签,难以提供样张的,可提供有效照片;
6、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食品进口国内收货人需具备的:
1、经营食品的营业执照;
2、;
3、进出口经营权;
五、食品等进口国外需提供的资料:
1、装箱单(Packing list);
2、贸易合同(Contact);
3、原厂(Invoice);
4、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5、的卫生检疫(Sanitary certificate);
6、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成分分析表(Supplement Facts);
7、正标,背标及中文解释(Label sample for both original language and Chinese);
六、食品进口的流程简介:
1、国外准备好货源,准备*的单证文件
2、将资料寄给我司
3、安排国外发货到国内港口,并提供箱单、Invoice、合同等原件资料
4、货物到港,我司安排提货,向商检报检、向海关报关
5、海关审单、出税单、交税,海关安排查验、商检安排查验
6、安排货物到的仓库,贴好中文标签,并约商检员抽样检测
7、检测合格出具卫生报告
8、上架销售
七、食品进口清关服务流程时间:
进口商和出口商备案:3-5个工作日;
中文标签备案:5-7个工作日;
报检:1-2个工作日;
报关:1-2个工作日;
抽样检测出具卫生证:10-15个工作日;

食品进口清关流程:
1.首先,进口食品的收货人,应需在检验检疫局做企业收货人备案,登记《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信息表》
货物到港前,收货人先向检验检疫局递交资料做企业收货人备案,待拿到编号后方可在货物到港后进行报检报关。
拿到编号后,货物到港了,拿着海运提单换单,并进行报检,待出通关单.
检验检疫局(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信息表)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信息表(盖企业公章)
(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三).加盖企业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核原件)
(四).有关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2、单据审理
货物到港前提供以下单证:
(1). 进口(盖章)
(2). 装箱单(盖章)
(3). 进口合同(盖章)
(4). 国外原产地证
(5). 国外卫生证
(6). 灌装日期(供货方盖章,收货人盖章),成分(供货方盖章,收货人盖章)
(7).原标签及翻译件/中文标签/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8). 报关单证:电子委托,海运提单,保险单复印件,换单保函(电放)
注意:如果包装货物为木质包装必须有“IPPC”标志
3、进口报关
货物到港后我司马上安排到船公司办理换单手续并提前申请报检预审核。换单完毕马上办理报关手续:1-2天内申报出单缴税。
4、海关查验
缴税核销后,海关查验或者海关放行。
海关放行后商检实施审单放行或者抽中查验取样检测,检测合格放行。
5、费用结算
进口代理公司代客户先垫进口货物产生的报关的报关拖车码头杂费,待进口手续完成后出具费用结算清单向客户实报实销。
6、拖车配送上门。还空柜码头或者船公司堆场!
7、上传附表申请*,产品上架销售使用。
如果有需要,欢迎您来电,给您的服务!

贸易模式:一般贸易、来料加工、临时进出境、过境贸易、其他途径(中国香港中转快件形式等);
服务内容:国际运输、通关文件及手续、仓储配送、收付外汇等;
进口普通预包装食品,其进口商/经销商可直接在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无报检的单位可委托持有效《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的代理报检单位报检。
货物进境报检时,需提供下列资料:贸易合同、、装箱单、中文标签、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原产地证/自由销售原件、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材料、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等,必要时报检人还应提供:
1.《*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需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的);
2.输出国家或地区的检疫(有规定的动植物源性食品);
3.输出国(地区)的卫生文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
4.相应的检测报告;(标签上有具体标注值的)
5.输出国(地区)所使用的农兽药、添加剂、熏蒸剂等相关资料和检验报告;
6.输出国品质或质量保、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申请品质的);
7.国家质检总局与有关国家(地区)签订协议的,按协议规定出具的;
8.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它单证。
进口食品添加剂,除按普通食品提供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收货人出具的用途申明,进口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包括香基、香精)的,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复配成分目录表,按添加剂含量递减顺序列出复配成分清单,进口特定用途的食品添加剂,还应提供相关产品入境后使用的目的及其流向说明。
由受理报检的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合格后签发《通关单》/《检验检疫联系》、《卫生》放行。进口商/经销商获得合格的《卫生》后方可销售使用该批食品。

进口食品检验检疫须知:
一、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
根据《*共和国食品*法》*六十二条: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国家标准。*六十三条:进口尚无食品*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性评估材料。
进口食品进口商或收货人应在食品进口前,了解我国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检验检疫要求,进口的食品应当符合我国相关管理规定。
二、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
进口食品出口商或代理商以及进口食品收货人在进口食品报检前,需办理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进口食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对进口食品进行报检时,应当在报检单中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名称及备案编号。
三、进口食品报检:
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持下列材料报检:
(一)合同、、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
(二)相关批准文件;
(三)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检疫(卫生);
(四)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品原标签和翻译件、中文标签;
(五)进口尚无食品*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
(六)进口食品应当随附的其他或者文件。
四、进口食品标签要求:
进口预包装食品报检时,报检单位除应按报检规定提供报检资料外,还应提供标签检验有关资料并加盖,资料包括:原标签和翻译件;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成分的,应提供相应材料;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材料。
五、进口食品检验 :
进口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合格,准予销售、使用。进口食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之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或者认可的监管场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不合格。涉及*、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进口食品销毁或者退运之前,应当单独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或者认可的监管场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擅自调离。
六、根据《*共和国食品*法》*四条,流通环节的食品(含经广州口岸检验检疫的进口食品、其他进口食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埔江国际贸易进口报关代理有限公司提供食品(红酒/橄榄油/糖果/咖啡/啤酒等)进口商检报关,其中包括:进口食品收发货人备案、中文标签备案、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收付汇、进口仓储派送等。此外,埔江在汽车配件进口、灯具进口、木材家具进口、石材进口、及化工品制品进口报关都拥有丰富的操作代理经验,欢迎来电咨询问价!
欢迎来到广州埔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网站,我公司位于历史悠久,交通发达,经济发达,地理位置优越,对外贸易发达的广州市。 具体地址是广东广州黄埔区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490号,联系人是郭海天。
联系电话是020-29136594, 主要经营我司是广州本地主营进口报关报检代理公司,提供广州黄埔港、广州南沙港、广州滘心港等广州口岸集装箱整柜、散货拼箱货物的进口清关服务,专业操作进口预包装食品及大宗食品原料、新旧家具家私、医疗设备、化工品及原料、危险品、私人物品、新旧机电设备、木材、塑料原料及制品、汽车配件、牛羊皮革、普通杂货等货物进口商检清关及单证办理业务。。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250 -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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