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时间:1-2个工作日*种类:化妆品出口通关单出口商检代理:代理公司清关口岸:上海、广州,宁波等商检申请:专业机构
普通类进口化妆品需提供哪些资料?
(一)检验申请表;
(二)检验受理通知书;
(三)产品说明书;
(四)检验报告;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品设计包(含产品标签);
(六)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七)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检疫证书;
(八)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九)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化妆品进口大致流程:
1、 SFDA备案(食品、局)---快6个月(3个月检测、3个月单证审核)如果没有我司可以提供双抬头报关。
2、上海化妆品企业备案(上海进口的话需要,其他地方不需要)---*二次进口一样的化妆品能快速通关---这是上海实行的化妆品快速通关政策
3、报检(递交资料)
4、报关(海关审价)
5、报检商检、查验、贴标签、贴CIQ(商检后会出)
6、海关放行
关于化妆品进出口的相关事项:
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化妆品实施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化妆品的人实施备案。进口化妆品的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报检,同时提供人备案号。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列明货物的名称、品牌、产(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进口化妆品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使用。
化妆品样品检测前需要提供的资料:
1.产品配方(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如果有复配原料,复配原料中各成分含量分别标出)。
2.使用说明书 (英文或者中文的有使用方法即可,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注:以上资料先发电子版通过我公司审核后再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如果为小语种,请提供外包装翻译(如委托我方翻译,翻译费用实报实销)
4.产品名称信息,生产企业的信息以及在华责任单位的信息。(合同签订后,我公司会提供表格签写)
5.产品样品 (需要国外市售未启封的,同一批号或同一生产日期的;样品含量大于30g,普通类的数量16个,特殊类的数量25~30个(根据功能定))。
6.经公证的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外做法人签字真实性公证的)。
7.经公证的接受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内做法人签字和公章真实性的公证)。
8.在华责任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