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报关,我们公司覆盖的报关口岸:
上海、大连、青岛、北京、广州、深圳、宁波、天津、厦门及沿海口岸保税区、机场等都有分司网点配套服务,熟悉全国各个口岸的通关环境,详情请了解我司情况。欢迎来电咨询。
凡进口(包括闽台地区)进入中国市场均需办理进口非或用途化妆品备案,又称行政许可批件。
- 的定义:
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 的分类:
分为类和非类。
用途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除此之外,均属于非类。-----上海进口代理
- 备案有效期:
化妆品备案凭证有效期为四年,申请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化妆品备案凭证期满4个月前提出申请。
妆品进口手续相对比较麻烦:北京批文,中文标签,卫生证书,产地证书等。
关税:6.5%-20%,17%,消费税30%。
关于进口,还有很多细节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进口代理
进口原料所需单证:
1、原产地证
2、卫生证
3、成分检测报告
4、外包装标签(原标和中英文翻译件)
5、装箱单、、合同、提单等进口代理
原料进口报关报检流程
1、原料属于的一种,原料清关流程也是跟的一样,只是不需要办理食品药品监督颁发的批文。
2、原料进口前需要拿到国外授权书,国内公证。此授权书我司有模版。
3、原料进口必须要做港口企业信息备案,此备案跟局的备案是不一样的,请进口商们不要混淆了。
4、原料进口必须准备好原产地证、授权书、生产日期、成分配方表等资料。
5、进口原料必须在进口后做好产品标签备案并在进口口岸加贴符合我国标准的中文标签,无产品标签备案号的原料不得进入中国市场销售。
原料进口报关的关键点:
1、目前我们操作的原料一般都是不需要申请批文的,因为进口原料只要标签上不体现某些护肤类信息是不需要申请批文;
2、在货物到港前需要提前办理港口信息备案,港口信息备案是需要提供国外授权公证的,然后根据货物信息提交申请;
3、做好港口信息备案之后,我司审核相关单证,然后国外安排发货;
4、货物到港之后,我司会及时安排换单,报检,通知交税,报关,然后安排动卫检;
5、动卫检海关老师审核标签并抽样,然后安排到仓管粘贴中文标签;
6、标签贴好之后安排提货,我司做标签备案,等待卫生证。
化妆品进口报关报检注意点:
1、入境口岸的选择----根据货量的多少以及熟悉程度而定;
2、报关报检资料是否齐备----进口需要除一般货物进口外的“自由销售书”、“卫生证书”、“检验报告”等诸多的资料文件,要一一备齐。
3. 办理中文标签时间上的选择-----如果是选择提前做中标备案,则至少需要在货物入境报检前15个工作日,如果是选择后补中文标签,则进口清关后不能使用、销售,必须等检验检疫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和销售,所以要依据自身情况而定。
4. 中文标签内容的确定-----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需要不停的修改,直至后相关部门认定合格。
5. 成分表-----是否来自疫区、疯牛病、等国家的原材料
哪些进口:
法国/德国/日本/美国/英国/西班牙进口清关中国!西班牙化妆品进口报关税率!百汇进出口有限公司——李先生,为您提供法国进口清关,德国进口清关,日本进口清关,美国进口清关,英国进口清关,APIVITA/艾蜜塔,芭碧儿,雪曼婷,欧莱雅,薇姿,欧舒丹,欧树NUXE,科颜氏,,科颜氏,雅诗兰黛,迪奥,兰蔻,兰芝,倩碧,,AA网,美体小铺,丝芙兰,碧欧泉,资生堂,贝德玛,(物流:记得页面有联系方式哦)海蓝之谜,薇姿,理肤泉,碧欧泉,伊丽莎白雅顿,雅漾,各类护肤品,,洗护产品,药妆,欧洲美洲东亚,各类,,服装,鞋子,食品,各类产品进口通关一站式服务,我司西班牙进口清关,西班牙化妆品进口报关服务,只因所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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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检验检疫须知
办理流程
(一)进口:
1.海关对进口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进口的收货人应当如实记录进口流向,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2.进口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报,同时提供收货人备案号。
其中进口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国家实施卫生许可的,应当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卫生许可批件,海关对进口卫生许可批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2)国家实施备案的,应当凭备案凭证办理申报手续;
(3)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相关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文件或者原产地;
(4)销售包装成品除**项外,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5)非销售包装的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3. 进口成品的标签标注应当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海关对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进行审核,对与质量有关的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
4. 进口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并列明货物的名称、、原产国家(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进口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后,方可销售、使用。进口经检验检疫不合格,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由海关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当事人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在您进口之前,一般建议您可以先联系我们做到心中有数,您可以致电我司或通过扣扣了解相关信息,我将详尽解答您的各种疑惑!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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