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退运出口货物,除提供正常货物通关所需的单证(如提单、)外,还需提供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已核销或未核销;如涉及出口退税的,还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或出口货物退税已补税;同时随附原出口报关单或相关的出口退税联和出口收汇联。
直接退运货物: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当事人)将全部或者部分货物直接退运,以及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方式代码为“4500”,简称“直接退运”。
办理出口退运审批资料:
1、情况说明
2、海关情况说明之货物所有权转移(此份文件视客户情况而定。案例中的客户是涉及到贸易中的四方国家,所以需要提供所有权转移说明)
3、保证函
4、港区放行联系单3份
5、核批表1份
6、出口接收方(中文和英文均需要国外盖正本章)
7、四方退运协议
8、滞报金减免申请表
9、直接退运申请单
进口货物已经申报后放行后需要退运,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退还关税?
1、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2、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使用质保期内可以退换新的,进口报关日期一年内,可以退税退货复运出境。
货物千里迢迢到达国外,质量没问题,客户竟不满意,不要了,能否退运回来?国外客户说货物质量有问题,要求更换,这样可否退运?货物还在报关,货物还没放行,可否直接退运?经常有外贸企业咨询“退运”的各种问题。殊不知,简单的”退运“二字,却包含着大学问!实际上,货物退运包括 “退运货物”和“直接退运货物”两种情形。
坚持着“珍重承诺,服务客户”的原则,“以人为本”的公司精神,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形成自己的管理优势。客户的满意是我们大的满足、客户的放心是我们大的欢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