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按照下列规定对进口饲料实施现场查验
(1)核对货证:核对单证与货物的名称、数(重)量、包装、生产日期、集装箱号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和注册登记号等是否相符;
(2)标签检查:标签是否符合饲料标签国家标准;
(3)感官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是否**过保质期,有无变质,有无携带有害生物,有无土壤、动物尸体、动物排泄物等禁止进境物。
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并达到与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等效要求,经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向推荐。
推荐材料应当包括
(1)企业信息:企业名称、地址、批准编号;
(2)注册产品信息:注册产品名称、主要原料、用途等;
(3):所推荐的企业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其产品允许在输出国家或者地区自由销售。
宠物食品(猫粮狗粮)进口报关流程
(1)发货之前,办理办理进口饲料经营企业备案、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符合要求的中文标签,以及出口过准备的产地证,卫生证书,装箱单,invoice,合同
(2)货物到港后,换取提单
(3)报检(报检过程需要审核中文标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4)报关(海关电子审单、人工审单、海关审价、缴税、查验、放行)
(5)确认是否抽检,需要抽检,就要放在海关场所,等待出结果,不抽检直接送货到仓库
(6)海关出检验检疫后,即可进行销售
宠物食品标签审核所需资料:
(1)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申请表(盖进口单位公章);
(2)进出口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进口单位公章);
(3)原产地证复印件(盖进口单位公章);
(4)进口货物外包装、彩图英文件(用A4纸打印、盖进口单位公章);
(5)进口货物外包装、中英文对照件(用A4纸打印、盖进口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