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报关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THC费等给我司,由我司代客户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
在进口书籍之前需要知道进口这批书本的书号(ISBN),每本书都会有一个相应的书号,一般都是印刷于书本的条形码上面。这个书号在后面办理图书批文的时候是需要用到的,所以在国外发货**定要知道,以免到港后无法办理批件从而导致无法清关。
书籍进口注意事项:
1、贸易性图书,需要文化局批文,统一由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和书店等单位经营。(简单来讲就是带条形码的)
2、印刷刊物类需要中国图书授权,不需要批文。
3、先图书进口需要拥有进口批文,这点重要。如果没有,是无法完成图书的进口。
申请暂时进出境货物时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
2.《暂时进出境货物清单》一式两份;
3.、合同或者协议以及其他相关单据;
4.相关批准文件或者文件的正本及复印件;
5.委托人签署的《代理报关委托书》一份(无委托申请的可免交);
6.举办展览会的,办展人、参展人还应当提供展览会邀请函、展位确认书等相关材料;
7.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进口油画/图书/艺术品分为个人自用和非个人自用两类,分别适用不同管制规则。
个人自用一般是通过个人携带、邮寄油画进出境,自用是指“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等”,当然即使是自用也有合理数量的限制,海关根据旅客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比如一次携带几十件油画,就**过了自用合理数量范畴,这时海关可要求退运出境或者由个人委托美术品进出口单位办理审批手续。
即使在自用合理数量以内,如果海关认为替换性质难以确定时,也可要求携带人、收件人将拟进出境油画的相关材料送文化行政部门审查,海关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验放。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尤其是那些替换抽象的现代画,随身携带进出境时附有美术品的内容介绍,以便海关确定内容性质。
非个人用途进出境油画,包括经营、展览用途,管制相对要为严格。该类油画进出口前,必须获得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暂行规定》还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展览、展示或者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油画”,换言之,未取得批准的油画,既不能进出口,也不能在境内进行商业行为,因此,境内商家在进行销售、展览、展示进境艺术品前特别要确认该项商品是否具有进境批准文件。
全体员工以饱满的热情,一直秉承满足用户需求,至真至诚,着眼现在,放眼未来的经营理念。热诚欢迎各界朋友前来参观、考察、洽谈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