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停产、转产、倒闭或者被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吊销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注销其注册登记。进口饲料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饲料入境前或者入境时向海关报检,报检时应当提供原产地证书、贸易合同、提单、invoice等,并根据对产品的不同要求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检验检疫证书。
截止到目前,准入的宠物饲料企业有20个国家92家企业,其中包含泰国(16家)、中国(1家)、菲律宾(1家)、乌兹别克斯坦(1家)、荷兰(6家)、法国(5家)、比利时(3家)、德国(8家)、丹麦(2家)、捷克(2家)、意大利(5家)、美国(15家)、加拿大(8家)、巴西(2家)、阿根廷(10家)、新西兰(免注册)、澳大利亚(7家)
一般贸易宠物食品进口报关程序:
(1)首先是要确认国内进口的和不同饲料产品品种
(2)确认饲料进口登记证是否需要,必要时去农业部咨询。
(3)进口饲料经营管理企业进行备案。
(4)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如HS: 23091 其他零售包装的狗食或猫食)
(5)货到港口进行进口换单-报关报检-贴中文标签。
(6)交税。
(7)货物放行。
(8)出库进行配送。
进口宠物食品国外出具部分:
(1)PACKING LIST、 B/L
(2)INVOICE、CONTRACT
(3)卫生证、原产地证
(4)生产日期
(5)卫生检疫报告(蛋白质及水的含量)
(6)产品配方表
(7)中文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