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仓储货物存放期限
保税仓储货物储存期限为一年,储存期限满后,有正当理由的,可向主管海关申请延期,延期长不得**过一年。
办理延期手续应递交单证:
延期仓储协议;
《保税仓储货物延期仓储申请表》。
经海关审核准予延期的,海关签发《保税仓储货物延期仓储审核表》。
对**过规定的存储期限三个月仍不复运出境,也不办理有关进境手续的,海关依法变卖处理。
设立审批编辑
许可内容
海关准予企业设立出口仓库、保税仓库的活动。
出口仓库是指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物流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海关仓库。包括:出口配送型仓库(存储以实际离境为目的的出口货物)和国内结转型仓库(存储用于国内结转的出口货物的仓库)。
保税仓库是指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包括: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和型保税仓库(如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等
设立依据
《*共和国海关法》*32条:经营保税货物的储存、加工、装配、展示、运输、寄售业务和经营免税商店,应当符合海关要求,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注册手续。
实施依据
《*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华共和国海关实施<*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署令*117号)
《*共和国海关对出口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署令*133号)
《*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署令*105号)
2004年*14号关于执行《*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共和国海关对出口仓库及所存货物管理操作规程》(署加发[2007]47号)
《*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管理操作规程》(署加发[2007]48号)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具备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
注册资本限额为300万元币
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具备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
经营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许可
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为1000万美元
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交的文件编辑
《保税仓库申请书》、《保税仓库申请事项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
开户银行复印件
消防合格证书复印件
仓储用地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复印件
申请设立的保税仓库位置图及平面图
仓库管理制度
申请向国际航行船舶、、国际远洋渔船提供免税燃油服务的,还须提供《对外供油经营许可证》
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