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客户不断增加,备件种类不断扩大,服务地域不断延伸,不同客户备件物流管理模式各不相同,物流费用结算不仅名目繁多而且规则各异,客户对物流服务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原有的备件保税物流作业系统已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要求,必须要建立一套新的一体化第三方物流保税仓储管理系统。
保税仓储货物可以进行简单加工
(1)保税仓库申请对保税仓储货物进行改变包装、分级分类、加刷唛码、分拆拼装等简 单加工,须事先填制《保税仓储货物简单加工申请表》向主管海关提出。
(2)主管海关审核后,在《保税仓储货物简单加工审核表》“海关审核意见”栏批注是否准予开展简单加工业务的意见,并签发给企业。
(3)保税仓库须在对仓储货物简单加工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在《保税仓储货物简单加工审核表》加注加工情况,交回主管海关。
3.保税仓储货物存放期限
(1)保税仓储货物储存期限为一年,储存期限满后,有正当理由的,可向主管海关申请延期,延期长不得超过一年。
(2)办理延期手续应递交单证:
保税区仓储功能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
1、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立企业法人经营,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2、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是指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储规定的,提供石油、成品油或者其它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保税仓储服务的保税仓库。
3、保税仓库中用来存储具有特定用途或种类商品的称为型保税仓库。型保税仓库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型保税仓库。
4、寄售维修保税仓库,是指存储为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零配件的保税仓库。
5、备料保税仓库,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存储为加工复出口产品所进口的原材料、设备及其零部件的保税仓库,所存保税货物于供应本企业。
保税区仓储的保税仓库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仓储业务。
1.保税仓储货物进仓
(1)经海关批准,下列货物可以存入保税仓库:
a.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b.转口货物;
c.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d.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e.外商暂存货物;
f.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g.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保税区仓储是贸易方式的转换平台
1)加工贸易进仓,一般贸易提货,代替了香港一日游的运作模式;
2)一般贸易进仓,加工贸易提货,代替了香港一日游的运作模式,节约了运输成本,提高货物的流动时效;
3)加工贸易进仓,加工贸易提货,海关较之转厂灵活,可代替转厂模式,减小关务风险,亦可减小对帐的难度。
为配合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公司还斥资在深圳坪山海关设立立的关务**部门-深圳市东泰报关服务有限公司。广泛开展自理和代理报关业务,报关公司坚持奉行“0差错”报关,各个环节无缝对接,深受企业好评,被誉为“深圳报关公司”的新秀。截止目前公司已和国内多家企业配套退运电子产品的检测维修服务,并深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