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元器件的购销、电脑板卡、鼠标的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商品);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不含限制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出口亚太的货物办理FORM B产地证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人应当于货物出运前向申请人所在地、货物生产地或出境口岸的机构申请办理FORM B产地证,申请人在初次办理FORM B产地证时应向所在地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的产地证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2.本批出口货物的装箱单正本并加盖;
3.企业申报人员签字加盖中英文章;
4.如果在货物出运后申请,应提供提单或运单;
5.如果收购的货物来自外地,应提供货物产地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原产地异地调查结果单》,或在货物产地检验检疫局进行产品备案且该批货物符合原产**准;
6.如果货物原材料含有进口成分应填写产品成分明细单,列明货物的进口成分、加工工序、进口成分占出厂价的百分比,以该批货物符合原产**准;
7.如果已签发的证书需要更改应填写原产地证书更改/重发申请书,退回原证书,并重新提供其他申请资料;
8.如果证书遗失需要重发应提供企业说明、已在**时报等全国性经济类报刊上声明作废的回执、填写原产地证书更改/重发申请单,并重新提供其他申请资料。
亚太FORM B原产地证是什么?
亚太原产地证FORM B(CERTIFICATE OF ORIGIN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 , 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产地的国家有: 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勐拉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不等。
亚太FORM B原产地证是根据《亚太原产地》签发的就协定成员国之间相互给予关税减免待遇的文件。2005年底,《曼谷协定》届部长级理事会在北京召开,各成员国代表通过部长宣言,宣布《曼谷协定》正式更名为《亚太原产地》并签署了新的《亚太原产地》文本。目前《亚太原产地》成员有孟加拉、老挝、韩国、斯里兰卡、印度、中国6个国家,对我国给惠的有:韩国、孟加拉、斯里兰卡、印度4个国家。
亚太FORM B产地证申请流程是什么?
1.登录原产地证企业注册、备案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资料,提交备案电子申请;
2.通过网络收取备案申请审核结果电子回执;
3.如电子回执内容要求实施实地调查,必须配合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实地调查工作;
4.如电子回执显示审核通过,提交纸质材料到备案登记窗口办理;
5.检验检疫机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纸质和电子资料进行审查;
6.检验检疫机构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登记,审核通过后企业到检验检疫机构打印证书即可。
希望以上的回答能帮到大家,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随时来电咨询。